本報訊今年18歲的楊某,帶著14歲到16歲的“小兄弟”,專偷火鍋店、網吧、拉麵館。11月15日,賀蘭縣檢察院以涉嫌盜竊罪將楊某等3人批捕。
   楊某輟學在家覺得無聊,想去縣城“找刺激”。2013年9月初,楊某帶著4名無業青少年,在凌晨竄至賀蘭縣“紅燈籠”火鍋店、“開心”酒吧、“聚祥”酒樓、“鼎牛”拉麵館等,撬開窗戶進入店內,搗毀店內監控攝像器,盜取店內營業款、手機、平板電腦、飲料等物品。今年10月6日,楊某等人被賀蘭縣公安局抓獲。 (袁洋朱戎戰)  (原標題:18歲“大哥”帶14歲“小弟”專偷火鍋店網吧拉麵館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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